|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实践和体会 |
| 时间:2009-09-23 10:49:14 来源:灵丘人大 作者: |
灵丘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李栓明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征文与理论研讨会获二等奖) 人大代表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重要途径与形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做好代表建议工作对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保证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确保国家机关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具有重要意义。 县十四届人大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工作中做了不少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代表建议的数量逐年增加,由往年人代会期间的二三十件,增加到去年的 114 件,今年的 118 件;二是代表建议质量日渐提高,更加符合具体实际、更加注重民生问题、更加关注科学发展;三是督办方式加以创新,督办力度不断加大;四是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单纯的办理工作向推进政府工作转变。 结合近年来我县的工作实际,就人大常委会、政府及人大代表如何做好代表建议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 提高代表素质,努力为代表提出建议提供便利、创 造条件。 只有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体察民情,充分了解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才能使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更加富有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自身建设,努力为代表提高履职能力,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创造条件。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学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培训、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分散学习培训、视察活动前专题学习培训、人代会前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会前学习培训、代表经常性的自学、到外地学习取经等,激发代表的学习兴趣,增强代表学习培训的实效。培训内容除了常规性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外,应更强调针对性,加强人大代表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如怎样开展个人持证视察,在闭会期间和人代会期间应从哪些方面提出议案、建议,怎样拟定议案、建议等。通过学习培训,让代表广泛获取知识,为代表更好地建言献策做好理论准备。 二是密切联系选民,深入调查研究。 代表密切联系选民,深入调查研究,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是提好建议的基础。常委会要求代表经常深入选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选民的心声,了解选民的意愿,做诚心人、热心人、有心人,为提好建议积累素材,做好准备。每年的人代会会前,组织代表们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针对调研情况,就会议期间提什么建议、如何提建议进行讨论,力求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有分量、有质量。为鼓励代表经常联系选民,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为在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的代表发放调研经费一万二千多元,为代表开展调研活动提供财力支持。 三是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提供履职保障。 为了保证代表最大限度地知情知政,常委会有序安排代表参与各种活动,除列席常委会会议外,尽可能多地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 参与民主测评和县委书记大接访等活动。为每位县人大代表征订了人民代表报,定期不定期为他们发放资料,让代表更多地了解掌握人大信息和县情、政情,扩大代表的知情权,为代表提出全局性、前瞻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建议奠定基础。 四是开展表彰活动,激发代表热情。 为了激励代表提出建议、提好建议,今年 3 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评选代表建议先进个人活动。常委会对评选活动十分重视,先由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逐一筛选,推选出代表建议先进个人人选,再由主任会议讨论议定,然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了 10 名先进代表,并作出表彰决定,最后在人代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表彰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使代表更加注重建议的质量。 二 、提高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认识,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近年来,随着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意识、代表意识的增强,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把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建议已作为自身的一项法定职责和义务,提高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 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更好地倾听了民声民意,了解到基层所急所需,使政府的各项工作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更符合全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表现和作法有: 一是认识“高”,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体现出很高的人大意识、责任意识、优先意识、时效意识;二是力量“强”,全部代表建议由各位副县长按分工领办,各承办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认真落实坚持“一个原则”、实现“两个转变”、做到“三个提高”和“三个满意”、达到“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联系“紧”,各承办单位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在限期内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以规范的公文形式答复代表,重点建议的答复件由分管副县长签发,其它建议由单位一把手审核签发,并同时发放反馈意见表,征求代表意见;四是质量“严”,把代表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于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办理的建议,及时列入计划,耐心向代表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理解;五是督办“实”,采取邀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视察、现场督办、中期督查、召开经验交流会、征询意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督办、检查的力度,全程跟踪问效。 |
|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