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法庭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
| 时间:2009-12-10 16:47:30 来源:灵丘人大 作者:sxlqwf |
审 议 意 见 2009(12) 号 总第 116 号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法庭建设情况的 审 议 意 见 县人民法院: 12 月 10 日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仝存谦所作的《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上下齐心,措施得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法庭建设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发现诸多影响案件执行和法庭建设工作的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 、强化法制宣传,优化执行环境。法院及司法部门应采取以普法宣传为主,以典型案例宣传为辅的宣传方式来解决执行难问题。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带来大量的经济纠纷,各种法律的不断出台,必然要求全民对法律了解和熟悉,也必然要求人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只有全民族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增强了,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执行环境,?执行人员执行起来也就容易多了。 2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法院领导及执行人员要对执行难的原因、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自身肩负的重大责任有充分认识。法官队伍要做到政治和业务过硬;要具备团结进取和务实奉献精神。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要敢于碰硬、善于探索,知难而进,苦干巧干,把执行难化解为执行易。法院的主要领导要直接领导执行工作,为搞好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 、积极推行执行听证制和申请执行备案制。为破解执行难题,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建议推行执行听证制,使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话当面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公开进行质证,既防止了“暗箱操作”,又避免了法院错误扣押等被动局面的出现,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减轻了执行人员的工作负担。 4 、建议政府为法院招考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充实法院的书记员队伍,使法院各基层法庭的工作都能正常开展起来。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 年12 月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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