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
| 时间:2010-11-30 17:03:29 来源:灵丘人大 作者:sxlqwf |
审 议 意 见 2010(10)号 总第127号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 审 议 意 见 县人民法院: 11月3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 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2010 年以来,县人民法院通过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创造便民诉讼条件、强化民事审判单位建设等以系列措施,我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县人民法院存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庭审驾驭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和不足 。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一是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判决说理、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四是将有限的司法力量充实到民事审判一线,充实基层法庭法官队伍。 (二)加大民事调解力度,积极推动诉调对接。一是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以“息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的,融法、理、情于一体,实现化解纠纷与保护权利、尊重当事人主体地位与保护法治权威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既防止片面追求调解率而有失公正,也防止不顾办事效果一判了之;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民事调解中的作用,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努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从源头上抑制、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重视民事审判工作,突出服务大局职能。一是要把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二是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发挥民事审判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引导单位和个人更加知法、懂法、用法。 (四)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健全便民诉讼网络,设立问询、接件窗口,为当事人、代理人到法庭打官司提供方便,保障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二是主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涉诉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与法律援助进行有效对接;三是建立健全审执联动机制,强化民事审判与执行的有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 年 11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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