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全县“三农”工作的通知 |
| 时间:2011-10-17 09:12:37 来源:办公室 作者:sxlqwf |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三农”工作情况,进一步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县“三农”工作进行视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视察活动于11月上旬进行,预计安排三天时间(具体日期及视察路线另行安排)。 二、视察内容 1、2011年新农村建设及农建工作; 2、2010年以来的“三农”工作完成情况; 3、2010年以来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工程进度等); 4、2010年以来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情况以及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三、参加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部分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 2、县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民政局、畜牧局、扶贫办、开发办、以工代赈办主要负责人; 3、各乡镇负责人不全程陪同,到视察点等候; 4、新闻单位记者。 四、视察方式 视察采取听、看、问、议的方式,深入各乡镇、相关村、工程项目实地,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工程现场等形式开展详细调研。 五、有关要求 1、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安排好各自工作,按时参加视察活动。 2、请县政府办公室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接受视察的准备工作。各乡镇和相关单位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31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安排好各视察点现场情况介绍准备工作,现场发放基本情况简介材料。 3、视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视察报告,向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 4、请县电视台、《灵丘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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