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宁澈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 时间:2009-06-26 00:05:16 来源:灵丘人大 作者:sxlqwf |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灵人办发 [2009]2 号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宁澈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赵亚雄代县长的提请,经灵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9 年 1 月 8 日通过,决定任命: 宁 澈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怀忠为县监察局局长; 胡生伟为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范小伟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安建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宋 情的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裴志勇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 年 1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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