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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冬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时间:2011-04-20 21:00:37 来源:人事代表工委 作者:sxlqwf |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灵人发〔 2010 〕15号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 李冬梅等同志任职 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法院院长仝存谦的提请,经灵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0 年 7 月 21 日通过,任命: 李冬梅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武 骞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胜虎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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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灵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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